5-9-2021

  


經文

太五27-30
27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不可姦淫。』28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,就剜出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。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下入地獄。」


背景

耶穌在登山寶訓中,論到淫念的問題,指出猶太人處理婚姻過於隨便。

經文默想
  1. 猶太人對姦淫的標準,與耶穌的看法有何不同?
  2. 耶穌教導人如何面對這種情慾?


  色的情慾每天都在引誘我們,特別色情已透過各種傳媒深深污染人的心靈,每天報刊、電影、談話、甚至女性暴露的衣著,都使人隨時動了淫念,剌激迷色的情慾,特別青年人若自小已受這影響,就更無力面對這場情慾之戰。
  耶穌指出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面對耶穌這句話,可能有不少弟兄深感痛苦,因為他們每天都遇到一些剌激性的景象。其實耶穌這句話是針對猶太人縱慾及藐視婚姻的問題而說的,猶太人利用摩西可以休妻的律法,隨意縱慾,選擇自己喜愛的女子,就想與她發生性關係,然後休掉妻子。他們認為若沒有休妻而與其他女子發生性關係,才是犯姦淫,但耶穌說心裡存有這意念就是犯罪。
  所以遇到剌激而產生性反應的話並不算是犯罪,但若讓這剌激在思想上繼續發展,就是動了淫念,犯了姦淫了,所以要逃避這些環境,並要追求清心,才可以對付這情慾。

在我的心思意念中常會出現一些色情的圖畫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