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-7-2022
經文
可十17-22
17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,有一個人跑來,跪在他面前,問他說:「良善的夫子,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18耶穌對他說:「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?除了神一位之外,再沒有良善的。19誡命你是曉得的:不可殺人;不可姦淫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不可虧負人;當孝敬父母。」20他對耶穌說:「夫子,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。」21耶穌看著他,就愛他,對他說:「你還缺少一件: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22他聽見這話,臉上就變了色,憂憂愁愁地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背景
有一位年輕的財主來向耶穌求永生。
經文默想
當少年的財主回答耶穌,一切的誡命他從小就遵守了,心中頓時感到滿足與自豪,滿以為永生已經握在手中。那知道他的生命真相原來只是停留在人的追求標準中,與神的生命並沒有發生關係。
耶穌認識這財主的生命本相,心中不禁對他產生憐愛。一方面為著他有心志追求生命而高興,這樣的人是不可多得的;但另方面卻也知道這人無法與神的生命結聯,因為錢財成了神與他之間的阻隔。耶穌看著他就愛他,這描述顯出了神愛的本質。
神愛這財主,欣賞他的心志,但因著愛,他不能降低對生命的要求,於是就坦白說出對財主的要求,最後,他因著愛,仍是尊重和接受這財主個人的選擇。真愛的本質不單是一種情感的反應,更是對真理的回應,因為真愛是無罪性的,她不能降低真理上的要求,只滿足情感上的渴求。耶穌的行動正是反映這愛的本質。
今日當我們愛別人的時候,同樣也不能只滿足情感上的渴求,因為這是人性的軟弱,是需要特別小心的!
我愛一個人的時候,會否對他降低在真理上的要求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