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-8-2022


經文
約壹四16-18 16神愛我們的心,我們也知道也信。神就是愛;住在愛裡面的,就是住在神裡面,神也住在他裡面。17這樣,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,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。因為他如何,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。18愛裡沒有懼怕;愛既完全,就把懼怕除去。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,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。
背景
約翰向信徒闡釋活在愛裡的平安與滿足。
經文默想
1. 愛怎樣可以在人的生命中得以完全?
2. 人若在愛中得以完全,生命會有甚麼流露?
自從人類犯罪以來,生命就受到罪性無情的破壞,其中一種影響,就是在生命中有很深的飢餓。人總是感到自己不滿足,需要一些東西來填滿,但人又好像不曉得自己到底真正需要甚麼。故此,人每天就拚命搶奪心所想望的,可是,大多數人所得到的,只是物慾短暫的滿足。
約翰指出人在生命中真正需要的,就是愛。當一個人活在愛中,就是最滿足的,生命也是最快樂的。但人類的愛因罪惡的破壞是不完全的,在愛中常滲雜很多不正確的動機與慾望。故此,在人世間的愛裡,有時會帶著很深的失望與痛苦。
人必須回到神面前,經歷神的愛,生命才能得到完全與滿足,所以約翰說:「住在愛裡面的,就是住在神裡面,神也住在他裡面。這樣,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。」活在神愛中的人,他們的生命就會被神的生命所改變,漸漸酷似神,邁向完全,這樣,生命就可以脫離飢餓的境況。這是竭力追求愛最寶貴的回饋。
我的生命有經歷過神愛的滿足嗎?可以怎樣進深經歷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