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-12-2022 

  


經文
羅十四7-9
7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,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。8我們若活著,是為主而活;若死了,是為主而死。所以,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。9因此,基督死了,又活了,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。

經文默想
我們是否沒有權為自己活、為自己死?

「我接受呼召加入事奉,其中一項學到的東西就是禁欲原則。我接受一個事實,就是我不能也沒有權利像我會友那樣生活。我所作的一切,都要顧及我身為屬靈領袖當有的責任。」
麥當奴


 在一個人人都講求個人權利的世界裡,保羅的生命無疑是非常突出的,因他竟強調「沒有一個基督徒有權為自己活、有權為自己死」的看法,這實在是令人感到震驚的觀點,難道信仰基督,就須要達到這樣顛狂嗎?
 在保羅的看法中,信徒委身給基督是絕對的,是不可能有選擇的餘地,正如德國神學家潘霍華說:「基督呼召一個人來,是呼召他到他面前死。」因基督已經用他的生命救贖了我們的生命,因此,生命是屬主的!
 活著是屬主的,就要為主而活,意思說,生命活著惟一的目標是為了主給我們的大使命。保羅對基督就有徹底的委身,他的生命只為大使命而活,故能產生攪亂天下,使萬人歸向神的能力。死也是屬主的,是為主而死,是為主犧牲,死只是回歸到天上親近基督,所以絕無懼怕,只有這樣,死才有意義,並對世人有影響力。
 為異象攪亂天下的動力是來自對基督絕對的委身,無論是生、是死都是屬主的。

我的生命是屬誰的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