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-9-2023

  


經文

箴一7-19

7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;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。8我兒,要聽你父親的訓誨,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(或譯:指教);9因為這要作你頭上的華冠,你項上的金鍊。10我兒,惡人若引誘你,你不可隨從。11他們若說:你與我們同去,我們要埋伏流人之血,要蹲伏害無罪之人;12我們好像陰間,把他們活活吞下;他們如同下坑的人;被我們囫圇吞了;13我們必得各樣寶物,將所擄來的,裝滿房屋;14你與我們大家同分,我們共用一個囊袋;15我兒,不要與他們同行一道,禁止你腳走他們的路。16因為,他們的腳奔跑行惡;他們急速流人的血,17好像飛鳥,網羅設在眼前仍不躲避。18這些人埋伏,是為自流己血;蹲伏,是為自害己命。19凡貪戀財利的,所行之路都是如此;這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者之命。


背景

所羅門透過人生的箴言給少年人忠告。


經文淺釋

  1. 「無罪的人」(11節) — 指無辜的人。
  2. 「共用一個囊袋」(14節) — 即同甘共苦。


經文默想

  1. 人當以怎樣的態度接受訓誨?
  2. 貪戀財利的人,所行的路是怎樣的?


     我們自小就曉得「人為財死,鳥為食亡」,但很多人仍沒有從中得到教訓,為了錢財而失去性命也在所不惜,好像錢財的價值比生命還重要。
     「搏命」是香港人的特色,此雖屬於誇張之辭,卻也有幾分實情。是甚麼令我們「搏命」呢?原來只是為了錢財!這是對價值輕重的「無知」。我們處身的社會,有太多本末倒置的價值標準,但都被包裝得理所當然,錢財要用「命」來換取,便是其中之一例:資本家用錢財來收買人命,於是大伙兒便拿出命來賣(搏),有買有賣,公公道道,但誰不知,當人的生命力被搾取剩盡,也就是生命失去價值的時候。這是資本主義社會的殘酷。
     貪財之心奪去得財者之命,人愈貪戀財利,便愈拿自己的性命來拚來搏,當生命拚盡了,我們還拿甚麼換取錢財呢?這是我們的悲哀,也是這個社會的悲哀。
     我們須要智慧地面對金錢並處理自己貪財的心,在生命與財利之間,要懂得分判價值輕重,不要「無知」地任由錢財收買自己的生命,這種智慧在那裡呢?敬畏耶和華便是知識的開端!


我現時的生活,是不是落在「以命換財」的處境?若是,我當怎樣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