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-9-2023

  


經文

太廿六14-25
14當下,十二門徒裡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,去見祭司長,說:15「我把他交給你們,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?」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。16從那時候,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。17除酵節的第一天,門徒來問耶穌說:「你吃逾越節的筵席,要我們在哪裡給你預備?」18耶穌說:「你們進城去,到某人那裡,對他說:『夫子說:我的時候快到了,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裡守逾越節。』」19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。20到了晚上,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。21正吃的時候,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。」22他們就甚憂愁,一個一個地問他說:「主,是我嗎?」23耶穌回答說:「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,就是他要賣我。24人子必要去世,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;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!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。」25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:「拉比,是我嗎?」耶穌說:「你說的是。」


背景
耶穌在逾越節的筵席上,指出猶大將要賣他。


經文淺釋

  1. 「三十塊錢」(15節) — 原文作三十塊銀子,數目多少,不能確定。
  2. 「除酵節」(17節) — 猶太習俗,吃無酵餅以記念昔日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蹟。


經文默想

猶大為了三十塊錢而出賣耶穌,他的內心世界是怎樣的?


   「我把他交給你們,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?」猶大跟祭司長在討價。這是人間最卑劣無恥的行為,用「賣友求榮」來形容還差一截。
   只是三十塊錢,猶大便將耶穌賣給了祭司長,他是他的師長、是他的朋友,但所謂師長、朋友,價值都不及三十塊錢,人間冷暖自知!
   ,真可以埋沒良知。當錢成為人心中最高的價值時,一切人、事、物都可以為了錢而出賣。賣物而謀取暴利,為利而作非法勾當,都不及為財而妄顧人情那樣令人痛心疾首,那表示了人際的關係是分毫不值的(或只值某個價錢)。
   在這個追逐錢財的世代,人情薄如紙,可能這是我們要付的代價。「賣友求榮」的人,請不要奢望享受人間的溫暖。朋情、親情全都屬非賣品之列,若然拿來賣,便是褻瀆了人類崇高之「情」。
   猶大是可憐的,因為他作了一件人類最不恥的事情,賺了三十塊錢,卻失去了耶穌,猶大可謂得不償失。

拿朋情、親情跟無盡的錢財,那一樣更值得我重視?